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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德润加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30000t/絮凝剂、15200t/a融雪剂、5000t/a水泥助磨剂、10000t/a三水乙酸钠、10000t/a乙酸钠水溶液、30000t/a复合碳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德润加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30000t/絮凝剂、15200t/a融雪剂、5000t/a水泥助磨剂、10000t/a三水乙酸钠、10000t/a乙酸钠水溶液、30000t/a复合碳源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选址选线
甘肃省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纬五十三路以北、FD9#路以西区域。
3.建设内容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投资2000万元,建设用地占地29686.93m2,建筑面积8478.9m2,建设生产车间(丙类、3844m2)、甲类及丙类罐组(199m2)、丙类仓库(1283m2)、办公楼(建筑面积2200m2)等配套公辅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德润加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919048888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德润加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