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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漳县城区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县城区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漳县工业集中区加油站西侧,建设项目场址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4.84798°、东经104.41799°
三、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90日内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