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2018中国生态环保大会暨第三届绿色发展论坛在青海省西宁市开幕。
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王晓致辞并宣布开幕,青海省副省长王黎明,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武德凯分别致辞,原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原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万本太,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国际生态学会副主席傅伯杰,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规划院院长王金南,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马海瑛出席开幕式,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容主持开幕式。
王晓指出,本次大会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题,以“2018中国生态环保大会”为桥,以“第三届绿色发展论坛”为媒,共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商生态环保之策,共谋绿色发展之路,共享美丽中国新时代,对于引领西宁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进入乘势而上的“黄金期”、顺势而进的“窗口期”、借势而起的“飞跃期”,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王晓强调,建设生态文明,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政府职能、市场作用、社会参与的关系,构建新的发展格局。二要坚持生态优先,准确把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关系,构建新的发展机制。三要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制度变革、结构优化、要素升级的关系,构建新的发展动力。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支持下,西宁市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幸福西宁成长坐标,部署推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单独设立市委绿色发展委员会,积极推进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扎实推进“高原绿”“西宁蓝”“河湖清”等六大建设行动,加快产业和城市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海洋馆、熊猫馆等重点项目建设,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绿色发展公众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荣获“中国十大幸福城市”第二名。人居环境的改善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明显促进作用,经济增速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占全省经济总量比重和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升,今年上半年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73.6%,迎来了绿色发展的春天。
王黎明在致辞中表示,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责任担当,在深化省情认识和谋划发展的基础上,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提出“七个牢牢把握”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为青海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实践路径。此次西宁市举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2018中国生态环保大会暨第三届绿色发展论坛”,充分体现了西宁市委市政府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政治自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行动自觉。希望通过本届大会这一平台,与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各界人士一道,不断拓展青海绿色发展的思路,不断夯实青海绿色发展的基础,让青海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走出一条西部欠发达地区践行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新路,谱写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青海篇章。
武德凯表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可以说,2018中国生态环保大会暨第三届绿色发展论坛的举办恰到好处、非常及时,它必将成为我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大会将积极回应社会对生态环保的共同关切,汇聚多方思想、凝聚群体智慧,同心协力,共同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共谋高质量发展大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美丽中国全民共建。作为本次大会的主办方之一,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重要宣传阵地,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央和生态环境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宣传好各地方、各单位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努力创新宣传的形式和手段,争取更好的宣传效果,努力推动生态文明经验、理念、文化、科技向社会公众的传播与普及。
国家有关部委、部属机构单位,行业协会学会,西宁市国内外友好城市和应邀城市,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代表,生态环保领域专家学者,部分省市环保部门、青海省有关厅局负责同志等参加开幕式。
王金南院士就“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与任务”发表主旨演讲。
王金南指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实现了“四个第一”和“一个标志性成果”,明确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三期叠加”的形势。目前我国大气、水污染形势仍十分严峻,生态系统受损严重,生态空间不断减少,突发环境安全事件频发,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箭在弦上,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集中体现在五个“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我们确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框架和目标。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好顶层设计,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完善法制保障和制度保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他指出,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与“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三个十条”保持衔接,基本一致。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战,为确保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王金南院士在演讲中提出了六大任务。一是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包括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安全体系;二是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大环保供给侧改革,坚持源头防治,调整“四个结构”,做到“四增四减”;三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三大保卫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大标志性战役,落实四大专项行动,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四是加强生态修复与环境风险防控,一方面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扩大环境容量,另一方面加强生态环境空间分级管控,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保证生态流量,实施“三线一单”;五是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构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经济政策体系、生态环境法治体系、能力保障体系、社会行动体系,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健全生态环保市场化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环保“同盟军”;六是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压实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考核问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万本太总工程师就“习近平生态文明观”作主旨演讲。
万本太指出,生态文明观是指对人与自然关系以及人类如何与自然相处合规律性的根本看法。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这一问题,作了诸多论述,形成了系统的生态文明观。其内容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习近平以辨证唯物主义思维,继承并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内涵。二是在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方面,习近平以历史唯物主义思维,丰富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内容。三是在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认识方面,习近平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思维,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新境界。四是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途径方面,习近平以实践和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精髓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发展到了当代最高水平。五是在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习近平以共产主义精神和国际主义思维,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首倡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他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观,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我们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行动指南。
傅伯杰院士就“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文明建设”作主旨演讲。
傅伯杰提出了通往生态文明的创新路径,包括:以绿色发展作为整个社会发展的引领性思想、优化产业布局、传统产业升级、提倡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调整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推进制度创新、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他指出,区域和全球尺度上环境、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正逐渐成为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我国生态系统服务能力不强、生态系统管理严重滞后,水土流失、草地退化、土地沙化问题凸显,区域环境保护不平衡性加大,环境污染的旧账新债叠加共存,绿色发展任务艰巨。生态文明建设是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
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目的是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重要目标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途径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根本方针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质要求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思想基础是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效减轻经济活动对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高吉喜所长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作主旨演讲。
高吉喜指出,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是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环境。生态保护红线是人居环境安全保障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减缓自然灾害影响,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保障人居安全提供生态支撑。生态保护红线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线,截至2016年底,我国自然保护区共2740处,总面积147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2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4.8%,但仍有10~15%的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尚未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开发的管控线,是其他空间开发的基础。生态红线区域严禁改变空间用途,鼓励增加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系统不受威胁,才能维护国家和区域的基本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总体划定技术方法包括三个层次:首先要科学评估,这是红线划定的基础;其次要与现有保护地叠加,涵盖所有重要保护地;最后要与重大规划衔接,预留发展空间。他系统介绍了重要生态功能格局、人居环境屏障格局、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构建的技术方法,并辅以丰富的案例展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要与相关规划有序衔接,与各厅局做好部门对接、与地方做好上下对接、与邻省做好边界衔接,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法,确保红线真正落地。要开展勘界定标,对红线地块逐一核准边界走向与拐点坐标,并打桩定界,树立标示标牌,更好地满足实际监管要求。
常纪文副所长就“生态文明促进法的制定问题”作主旨演讲。
常纪文指出,中国已经进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社会,需要将生态文明以法制化的措施融入国家生活的主战场。但是,目前缺少一部有关生态文明促进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制定专门的生态文明促进法律,可以从宏观、系统的角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指明方向,做出规划,提出要求,也可以让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方面的规范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目前,我国关于生态文明的法律规定分散,缺乏有机的整合,不能形成明确、统一的要求,发挥的指导作用也较为局限。制定一部专门的生态文明促进法,统领各部门法中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条款,将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基础更加扎实,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实施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显著。
根据各方面的讨论来看,关于生态文明立法的名称有以下几个选择:一是“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二是“生态文明促进法”,三是“生态文明法”。其中,“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的名称仅涉及建设,不涵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所以标题的关键词缺失必然导致立法内容的缺失,不全面,不能达到该法的立法目的;“生态文明法”涉及生态文明的方方面面,名称太大,过于宽泛,立法时难以聚焦,导致立法缺乏重点,实施起来操作性难,因此也不可取。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的基本法律应当是一个原则法、框架法,对生态文明的建设和改革作出基本的原则性规定,因此“生态文明促进法”的名称,相对其他两个选择而言,更加合理一些。
首先“生态文明促进法”应是一部涉及“五位一体”的法律,即它不仅仅是环境保护法或是环境保护促进法,而应当是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性法律,是涵盖“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方面基本内容的综合性法律。其次,”生态文明促进法”应是一部以促进为手段的法律。该法应从各方面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因此主要内容的规定宜粗不宜过细。 再次,”生态文明促进法”应是一部综合性和协调性的法律。此外,”生态文明促进法”应是一部将推进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