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部令第35号)规定,对玉门兴达力华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000吨/年甲硫基乙醛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玉门兴达力华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000吨/年甲硫基乙醛肟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玉门兴达力华化工有限公司新建1000吨/年甲硫基乙醛肟建设项目位于玉门东镇建化工业园区,项目主要建设年产甲硫基乙醛肟1000吨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是氯化尾气、取代尾气、离心尾气和干燥废气等;生产中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泵等;
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废气处理废水等;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水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中心化验室产生的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等。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对废气进行三级降膜碱液吸收塔和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对产品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布袋收尘器进行回收,最后所有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选用低噪声机型或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等改善操作条件和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恢复的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㈤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发送邮件到451565636@qq.com进行索取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映,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反映,调查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玉门兴达力华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