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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居集镇强滩村1号砂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作者:管理员来源: 积石山县永浩建材有限公司时间:2018-08-09 09:50:4浏览次数:3597次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部令第35号)规定,对积石山县居集镇强滩村1号砂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居集镇强滩村1号砂石矿项目

项目概况:积石山县居集镇强滩村1号砂石矿项目位于居集镇强滩村,矿区面积为0.0160平方公里,矿产储量为16.04万立方米,开采年限为3年。产品主要是不同粒度的建筑用砂、卵石、砾石、碎石等。项目采砂机具为挖掘机,挖掘机进路式采挖装车,经过洗选筛分加工而成,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开采方式为水平阶梯式分层开采。项目总投资50万元。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矿砂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主要产生于挖掘、运输和破碎等生产过程。矿砂生产中的强噪声源主要是钻机、空压机,破碎时产生的瞬间强噪声与振动。矿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矿砂开采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采取喷淋洒水的方式可减小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矿砂生产中的强噪声源主要是钻机、空压机,破碎时产生的瞬间强噪声与振动,矿区距离居民点较远,对机械设备安装消音器和减震装置后,经距离衰减后对外界环境影响甚小;矿砂生活区设旱厕,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措施,开采结束后要严格按照矿砂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恢复矿区地貌。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恢复的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㈤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发送邮件到1550513809@qq.com进行索取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映,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反映,调查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积石山县永浩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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