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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冠润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来源:金塔县冠润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18-08-28 13:26:3浏览次数:4699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金塔县冠润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

㈠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金塔县冠润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金塔县冠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内,项目直线距离金塔县城43km,酒疙公路从项目北侧通过,交通便利。本项目拟建成K2条生产线,γ酸2条生产线,2-氨基-4-硝基苯酚2条生产线、24-二硝基氯苯4条生产线,硫化黑3条生产线、副产品海波生产线1条,6--24-二硝基苯胺1条生产线,年产1000K酸、年产1000吨γ酸、年产110024-二硝基氯苯、年产2000吨硫化黑,年产1300吨副产品海波、年产8002-氨基-4-硝基苯酚、600/6--24-二硝基苯胺。

㈡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氯气、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固废: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盐、废滤布、废活性炭等。

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尾气吸收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及导热油炉废气经布袋+双碱脱硫处理后经烟囱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

3、固废: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盐、废滤布、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炉渣外卖做建筑材料。

4、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消声等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经治理后,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均较小;项目具有显著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根据项目公示及公共参与问卷调查结果,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发送邮件到550351429@qq.com进行索取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期限 2018828日——2018918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828日——2018918日。


联系电话:153-4931-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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