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夏河县博拉古龙道2号采石场建筑用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71万元
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甘南州夏河县博拉乡古娄道村南侧,行政归属夏河县博拉乡古娄道村管辖。矿区距离夏河县约77km,距博拉乡约4.5km。矿区距G213国道约4.0km,地理坐标:东经102°49′52.14139″-102°49′39.45058″,北纬34°47′34.91344″-34°47′41.68431″。
建设内容:该矿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生产规模为4.9×104m3/a(12.7万t)。该矿产出的矿石经破碎,筛分成不同规格后销售。共五种产品,0.075mm以下石粉、0.075-3mm机制砂、3-5mm机制砂、5-16mm碎石,16-25mm碎石。工程建设包括采矿区、加工区、排土场、废石场及办公管理区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玉顺
联系电话:1389397980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773989779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SOHO2522室
电子邮箱:2531704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