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实施)的相关要求,对陕西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川砂厂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陕西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川砂厂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陕西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川砂厂采掘范围是峁水河杨家寺镇松林村堤防与公路交汇处(左岸:N34°26′40.03〃,E105°21′98.10〃;右岸:N34°26′31.51〃,E105°21′45.46〃;)至士子崖过水路口(左岸:N34°25′04.77〃,E105°23′23.77〃;右岸:N34°25′03.51〃,E105°23′21.19〃),峁水河杨家寺段,长3500米,宽20米,最低开采高程1.5米。开采总量为10.5万方,开采年限为2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陕西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廖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5093959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379030069
电子邮件34432352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选址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陕西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川砂厂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环境影响评价区范围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本公示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如下。
公告发布单位:陕西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