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天水鹏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天水鹏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石岭村。项目东侧为铁路,南侧、西侧、北侧处为荒山,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34°35'21.00",东经105°57'5.39"。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成沥青混合料生产线一条,年生产量为5000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沥青混合料生产线一条,沥青混合料搅拌站),辅助工程(半封闭彩钢砂石料仓库、办公楼),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噪声防治、废气防治、固废处置等)等部分组成。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宋经理
联系电话:13893868588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我单位或我单位委托的咨询机构,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天水鹏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