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靖县盐锅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氨基醚类及其下游衍生产品建设项目;
(2)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甘肃省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内;项目直线距离金塔县城43Km,酒疙公路从项目北侧通过,交通便利。项目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40°18'59.97"北,99°03'50.71"东),占地面积为66667㎡(约100亩)。
(5)本次验收内容:2000吨/年2、6-二异丙基苯胺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
(6)验收性质:阶段性验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白婷
联系电话:13099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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