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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混凝土添加剂复配分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来源:时间:2020-07-18 14:22:02浏览次数:3548次

2020 年 7 月 16 日,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组织召开了混凝土添加剂复配分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甘肃新宜佳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蓝清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 3 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认为,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混凝土添加剂复配分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已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项污染物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验收调查表调查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完成了噪声污染防治和固废收集设施,以上污染防治设施可满足项目运行需要。综上所述,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混凝土添加剂复配分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省上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厂区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崖川村,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00m2(约0.45亩),项目建设一条混凝土添加剂生产线一条,年生产混凝土添加剂10000吨,包括混凝土减水剂7000t/a,混凝土保塌剂3000t/a。项目工程建构筑物及辅助设备包括办公室、厕所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于 2019 年12 月委托甘肃新宜佳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混凝土添加剂复配分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0年3月30日取得《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混凝土添加剂复配分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皋环字【2020】12号。

二、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是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是配料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进入甘肃西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灌溉,废水不外排。

大气环境

本项目没有锅炉房,项目无工艺废气,项目原料为水、混凝土添加剂母液、缓凝剂,其中缓凝剂为葡萄糖酸钠,晶体颗粒,袋装封口储存在室内,无粉尘产生。故项目无废气的产生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单独收集后外售给回收企业。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张晓

联系电话:15999186279

邮箱:804698848@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8月18日

附件:西部建材意见.pdf

                  中建西部验收报告2(2)(1).pdf


联系电话:153-4931-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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