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平凉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平凉市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的有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环评单位、验收调查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等。
平凉市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态环境影响得到了有效的消除,设备调试期间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达到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平凉市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由平凉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总投资19720.22万元,建设天然气管道32.6km,途经镇原县平泉镇、新城镇,平凉市崆峒区草峰镇、香莲乡、四十里铺镇,止于平凉市崆峒区二十里铺合建站;管道采用沟埋铺设和定向钻、顶管穿越相结合,管径D508mm,压力6.3MPa,年输气量6×108m³/a。其中直埋敷设20.7km,定向钻11.48km,顶管0.42km。
新建站场一座,位于崆峒区四十里铺镇二十里铺,站内建设城燃门站设施及加气站一座。城燃门站设施主要设有过滤、加热、计量、调压、加臭等功能,加气站单独立项建设,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环评批复的CNG母站未建设。
3、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环评批复情况
2019年11月,平凉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平凉市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2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以“甘环评发【2021】1号”文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建设过程
2019年8月14日,甘肃省发改委以“甘发改能源[2019]585号”对项目核准批复;
2019年11月,项目入场建设;
2020年12月,全线段管道基本铺设完成;
2021年4月,完成管道吹扫;
2021年5月,通气试压,工程竣工;
2021年6月,工程全部建成并通过设备调试,达到供气条件。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生态保护设施
施工结束后随即进行管沟回填和施工沿线扰动范围的恢复,在阀室和合建站场地进行绿化,对恢复区域及时巡回,对裸露地表积极进行生态恢复,并与管线敷设上方耕地农户实施积极沟通,对农作物的生长进行监控。
2、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施工期对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栏,对产尘物料定点堆放,并采取了苫盖等措施;合建站燃气锅炉变更为电加热器,试压和检修天然气设置放空管直接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设施
施工期穿越施工设沉淀池对渗水收集沉淀循环利用,管道试压废水拉运至运至二十里铺站场附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合建站生活污水设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4、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管沟开挖土方进行就地回填,废弃泥浆设泥浆池收集,人员生活垃圾设定点垃圾桶收集依托当地环卫系统进行处理,合建站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供后期检修过程将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
5、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施工过程建临时围挡,阀室和合建站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减振基础对噪声进行控制。
三、公众查阅项目及验收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本网站查询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凉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博
联系电话:18993357643
邮箱:18993357643@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