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此次公告,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⑴建设项目名称
永昌县城安全供水提升改造工程
⑵建设项目选址
拟建地址位于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及东寨镇,起点坐标为东经101°59′14.34″,北纬 38°6′12.55″,终点坐标为东经101°56′49.10″,北纬 38°14′39.60″,
⑶规模概况
本工程从头坝水电站引水渠道上设取水口,建设原水输水管线11000m,采用DN600球墨铸铁管;净水输水管线总长10530m,采用DN600球墨铸铁管;改造上巷子、西南热源厂、永昌四中及中庄子四、五社配水管线总计1530m,均采用DN200的PE管,新建9.5万m3调蓄水池2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南大街
联 系 人:潘自瑜
联系方式:180094595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931647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示期间,公众通过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