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在环保验收前期开展现场调查、环境监测、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已完成《S301线破城子至军马四场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并对项目基本情况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环评阶段本工程主线起点位于永昌县与肃南县交界处破城子,与S301线肃南段顺接,途经新城子镇,终点至永昌县与山丹军马场交界处四场,顺接现状四场公路(规划S301线);连接线起点在新城子镇西侧与主线K17+574.337相接,终点至马营口,接G30连霍高速公路马营口收费站出入口和G312线K2489+500处,是S301线与G312线的连接线。主线路线全长27.655Km,连接线路线全长21.262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60km/h,道路路基宽10m,为沥青路面。
验收阶段因本工程主线K0〜K4+450段位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段内,为了减少工程实施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环境造成影响,因此K0+430〜K4+450段未建设,连接线因资金问题未建设,实际道路走向为起点位于西大板处的马营沟1#桥,由南向北途经新城子镇,在新城子镇处由东向西,终点至永昌县与山丹军马场交界处四场,顺接现状四场公路(规划S301线);实际道路总长度为23.205km,道路等级、宽度及设计时速均未发生变化。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环境
⑴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排水、防护及绿化措施;取土场、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等临时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均都得到了有效的恢复和利用,公路建成以后各项水保措施已经开始发挥作用,路域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治理。
⑵公路沿线路缘带、边坡、等进行了全面的绿化,绿化植物的选择在保证适应本地区气候条件,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美观。
⑶项目建设过程中临时工程避免占用耕地和林地,并利于全线土石方的纵向调配利用。取土场基本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恢复,落实了生态恢复措施。
2、声环境
本次调查及现场监测,选取沿线有代表性的环境敏感点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在现状交通量情况下,采取了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工程沿线各敏感点噪声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3、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路线跨越的河流均为季节性河流,桥梁基础施工均选择在旱季进行。运营期对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减速带、降噪林以及禁鸣标识牌等降噪措施,道路沿线均设置有减速禁鸣装置,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工程沿线各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4、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对受扰动的地表及时平整,及时压实,对场地裸露地表进行定期洒水等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扬尘的扩散。沥青摊铺采取密闭设施,减少沥青烟气的排放。
运营期加强运输散装物质如煤、水泥、砂石材料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加强运行期汽车尾气达标抽查力度,定期对上路车辆进行汽车尾气达标车检,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5、固废
施工期,S301线破城子至军马四场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各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清运。目前临时施工营地已全部拆除进行了生态恢复。经验收调查,公路沿线未发生因施工期固体废物乱堆乱放而产生的纠纷或事故。
运营期,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道路两侧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定期由公路管理部门制定单位进行清理,运至沿线就近城镇垃圾站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三、验收调查结论
综合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S301线破城子至军马四场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工程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环保部门、建设单位、环保验收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中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
名称: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部长 联系电话:18093514687
六、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名称: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工 联系电话:1889401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