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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时间:2022-10-25 10:29:10浏览次数:183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规定,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概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西南角焙烧厂四车间处,属于改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2条品川窑及配套设施,新建2条隧道窑及配套设施,包括隧道窑烟气脱硫系统、二烧品清理及环保装置,设计产能1800吨/条·月(产能不变)。拟建项目总投资4330.46万元,环保投资355.79万元,占总投资的8.22%。

二、环境影响评价概况

1、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拟建项目废气中主要有焙烧工序隧道窑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沥青烟,以及电极清理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生产用水采用循环水系统,无外排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后经厂区污水站达标处理后排入湟水河;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2、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

①隧道窑烟气

本项目2条隧道窑,共设置1座排气筒。隧道窑烟气中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沥青烟。隧道窑燃烧系统加装低氮燃烧器,隧道窑产生的烟气在隧道窑内反复循环燃烧去除沥青烟后,经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再经湿电除尘设施再次除尘,最后通过脱硫除尘间北侧经1根φ1.2-18m排气筒排放。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②电极清理机颗粒物

电极清理工段配套设置布袋除尘器一台,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φ0.6-18m排气筒排放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用水采用循环水系统,少量的设备冷却水作为生产补水,无外排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后经厂区污水站达标处理后排入湟水河。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为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与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身不产生生产废水,仅有循环冷却水不外排且为间接冷却,不涉及相关特征因子,同时整个厂区已采取了相关的地下水相关的保护措施,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三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拟建项目在施工及营运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可以使不利影响减至最小。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途径及期限

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本网站底部链接。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见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期限: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期限为此次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 10 个工作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范围内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本地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②本项目的建设将带来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③对项目的建设所持的态度?④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厂址选择?⑤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01/201810/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联系人:刘彦辉   联系电话:18009490052

邮箱号:451449531@qq.com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方大炭素2022改建焙烧隧道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10 征求意见稿.pdf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153-4931-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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