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5日,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宏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宏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宏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甘肃蓝清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甘肃华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认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宏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已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项污染物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验收调查表调查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以上污染防治设施可满足项目运行需要。综上所述,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宏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省上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排洪沟清淤位于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楚雄东侧防洪坝排洪沟;加工区位于阿克塞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中。
建设规模:机制砂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包含可移动式集成制砂机、洗砂回收一体机、振动筛)、原料料场、成品堆场、二级沉淀池及生产辅助设施等,年产砂石35000t/a、米粒石10000t/a,细砂5000t/a。
主要建设内容:清淤工程位于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阿克塞工业园区楚雄东侧防洪坝排洪沟,本次清淤清淤长度为2270m、宽12~25m的范围,面积约为4万m3,开采深度为2.5m,土砂石总清理量为26438m3,其他原料外购,土砂石密度以1.4t/m3计,则开采总量为37013 t,清淤时间在汛期到来之前及2022年8月份清淤结束,则日清淤量为617t,服务年限为汛期到来之前及2022年8月份,清淤排洪沟淤砂形态呈层状,外部形态及内部构造均属简单类型。加工区占地面积1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机制砂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包含可移动式集成制砂机、洗砂回收一体机、振动筛)、原料料场、成品堆场、二级沉淀池及生产辅助设施等,加工区不设生活区,生活区租用厂区外宿舍,距离生产区700m,可满足本项目所需,项目加工区无服务年限限制,待本次清淤砂石料生产结束后可外购砂石原料进行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5月委托青海巨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宏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27日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阿克塞分局以“酒阿环审[2022]07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22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于2022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二、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气: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宏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总
联系电话:1569377677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2日
附件:验收意见(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