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15000吨/年农药原药、制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车间至三车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15000吨/年农药原药、制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甘肃省玉门东建化工业园内,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7.89191427,北纬39.80961366,占地面积129333m2(194亩)。
本次验收内容:一车间:1000t/a灭草松原粉和2400t/a灭草松水剂生产线、1700t/a 2,4-二氯-5-硝基苯丙醚生产线;二车间:1200吨/年2-氨基磺酰基-N,N-二甲基烟酰胺生产线、600吨/年氟草烟(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原药生产线、1200吨/年烟嘧磺隆原药生产线;三车间:300吨/年五氟磺草胺原药生产线、1000t/a精喹禾灵原药生产线、500t/a 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厂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库房等)。
验收性质:阶段性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总
联系电话:18956079639
附件1:最终版-西部鑫宇阶段性验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