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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23-10-24 17:25:37浏览次数:2742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通过原位翻填技术对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占地面积约26600平方米,填埋生活垃圾约11万方,通过原位翻填技术整治后,用于填埋康县城区和王坝镇内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规模50t/d,剩余库容12.5万方,可填埋5.5年。具体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的开挖回填,原防渗系统的的拆除,场地地基的处理,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和渗滤液导排系统的重新铺设,雨污分流系统的完善,对原有渗滤液进行改造,增加规模至150t/d,采用两级DTRO工艺,并配套建设浓缩液回灌系统等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查阅电子版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报告编制单位

②纸质版报告书请以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主要涉及到的周边有关单位及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网页附件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网络链接方式获取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甘肃省陇南康县城关镇南街9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193961301

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 刚    联系方式:1899317596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网络公示、登报后10个工作日内有效。

附表---公众意见表.docx

联系电话:153-4931-2992

备案号:陇ICP备16001426号-2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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