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兴亿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米中空、钢化玻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兴亿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米中空、钢化玻璃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街道忠和村188号
建设单位;甘肃兴亿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年产量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年产量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线1条,建设厂地属于租赁厂房,厂地占地面积5000m2,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3880m2,其中一体化厂房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