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7号,2016年1月1日),2023年11月我单位委托甘肃新蓝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于2024年3月23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就项目报告书及评审意见向公众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建设单位:舟曲县曲玛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舟曲县博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舟曲县蜂园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舟曲县海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舟曲县弘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396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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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打电话或发送邮件,公众如有意见可采取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应,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甘肃省舟曲县博峪河流域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