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玉门千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玉门千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玉门千华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化工工业园。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97°35′21.48″,北纬39°50′5.28″。
占地面积:占地90233.5m2。
本次验收范围:玉门千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一期)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151519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