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酒泉宇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生产项目(一期、五期);
建设单位:酒泉宇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成一期和五期项目,其中第一期建设项目为18000t/a邻硝基甲苯生产线、10800t/a对硝基甲苯生产线、1200t/a间硝基甲苯生产线、10000t/a邻甲基苯胺生产线、5000t/a邻甲基苯胺生产线、500t/a间甲基苯胺生产线;第五期建设项目为11000t/a邻氯甲苯生产线、8500t/a对氯甲苯生产线、500t/a间氯甲苯生产线、2000t/a2,5-二氯甲苯生产线、2000t/a2,6-二氯甲苯生产线、1000t/a2,5-二氯氯苄生产线、1000t/a2,6-二氯氯苄生产线、5000t/a三氯甲苯生产线和36501.97t/a副产品盐酸溶液生产线。
建设地点:全厂占地面积166700m2(250亩),本次一期、五期项目在酒泉宇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内空地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7.89191427,北纬39.80961366。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见附件;
纸质版查阅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三、征求意见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年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单位名称:酒泉宇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总 电话:13299322698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汪工 邮箱:448503059@qq.com 电话:0931-8758592
酒泉宇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