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项目环评公示。
一、项目情况
目前,兰州助剂厂年生产各类助剂共1万吨,包括有机过氧化物系列、酰氯系列、荼磺酸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聚羧酸系列减水剂、聚乳酸等产品,产品主要用于高压聚乙烯,EVA等聚合反应催化剂。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兰州助剂厂决定投资18570.28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址东侧实施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引发剂C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1000吨/年;引发剂OT叔丁基过氧-2-乙基己酸酯1500吨/年;引发剂TAPEH叔戊基过氧-2-乙基己酸酯600吨/年;引发剂TBEC叔丁基过氧-2-乙基己碳酸酯500吨/年;引发剂TAEC过氧化-2-乙基己碳酸叔戊酯300吨/年;CPND/C99过氧新癸酸枯酯700吨/年;TBPD/TBY叔丁基过氧新癸酸酯1800吨/年;TAPV叔戊基过氧戊酸酯600吨/年;EHP过二碳酸二-(2-乙基己)酯900吨/年;引发剂DIPB过氧化二异丁酰800吨/年;引发剂TBPV叔丁基过氧新戊酸酯3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树荣 电话:183940087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婷 电 话:0931-469412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日。
六、提交项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550351429@qq.com 或将公众意见表以书信方式邮寄至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意见反馈。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