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项目环评公示。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内,项目拟建成45t/a对乙酰氨基水杨酸系列中间体生产线及50t/a2-甲氧基-4-乙酰胺基-5-溴苯甲酸甲酯系列中间体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安全、环评、消防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同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金塔分公司
联系人:高总
电话:133654801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邮箱:909513963@qq.com 电话:0931-87585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五、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提交项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909513963@qq.com或将公众意见表以书信方式邮寄至山东同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金塔分公司进行意见反馈。
山东同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金塔分公司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