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酒泉志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对羟基苯甲酸、1500吨对羟基苯甲腈、1000吨尼泊金酯项目(一期变更)
建设单位:酒泉志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5000吨/年对羟基苯甲酸(对羟基苯甲酸工业级3500吨,对羟基苯甲酸优品级1500吨)、400吨/年尼泊金甲酯、400吨/年尼泊金乙酯、100吨/年尼泊金丙酯、100吨/年尼泊金丁酯、1500吨/年对羟基苯甲腈生产装置,同时配套建设硫酸铵、硫酸脲、硫酸钾回收装置。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玉门市玉门东镇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见附件;
纸质版查阅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三、征求意见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年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单位名称:酒泉志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总 电话:19952828598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邮箱:909513963@qq.com 电话:0931-8758592
酒泉志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