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肃北县乡村振兴石包城乡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项目名称:肃北县乡村振兴石包城乡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793780881
通讯地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党金路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