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现将甘肃金泽川增材制造有限公司1.5万平方米镍钴合金粉体增材制造项目(变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金泽川增材制造有限公司1.5万平方米镍钴合金粉体增材制造项目(变动)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化工循环产业板块
建设单位:甘肃金泽川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工程主要为建设1#加工车间和一个喷漆车间,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平方米镍钴合金粉体增材制造。调查认为,本工程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金泽川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7718698698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化工循环产业板块
三、公示内容
甘肃金泽川增材制造有限公司1.5万平方米镍钴合金粉体增材制造项目(变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甘肃金泽川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