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两次环保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公示为第一次环保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榆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基础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甘草店镇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1724.24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17596m2(约合26.5亩),项目属于榆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总体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能源中心、污水处理中心、固废处理循环中心、消防水池及变配电系统,其中智慧能源中心共设置四台燃气锅炉为榆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提供生产用汽及园区供热,蒸汽供应建设2台10t/h的燃气蒸汽锅炉,园区供暖由2台7.0MW的燃气热水锅炉供应;污水处理中心建设一座日处理800m3/d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理循环中心日处理各类有机废物200t/d。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榆中建投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5002599643
地 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榆中建投集团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林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5393140562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新港城E区4栋2单元201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收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开展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公众意见表-甘肃榆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基础配套服务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