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氟润滑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在原有场地(东区)新建2#生产车间内布置100吨/年氟气生产线、3#车间内新建200吨/年全氟聚醚生产线。
2、改扩建项目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拟在原有场地(东区)新建2#生产车间内布置100吨/年氟气生产线、3#车间内新建200吨/年全氟聚醚生产线。依托部分仓库、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区、消防系统等。
环境保护情况:2#车间含氢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2#车间含氟废气收集后进入“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1根22m排气筒排放,3#车间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碱吸收”处理后由1根22m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房废气收集依托现有工程7#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循环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收集后经架空管网泵入项目厂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产生的废电极材料、废电解液、氟化滤渣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盐,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滤布、包装袋、破损包装桶、废机油、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运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生产工艺及各废气产污点的特征采用管道、集气罩、负压系统收集等方式进行有效收集、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措施分类处理。处理后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改变,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循环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收集后经架空管网泵入项目厂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运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1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总 电话:13893696407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工 邮箱:2661432324@qq.com 电话:18693144802
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公众意见参与表查阅电子版报告,链接:见附件1、附件2。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金塔县海拓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