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五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五期);
建设单位: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原有场地建设年产10000吨三聚氯氰生产线,配套建设3号、4号生产车间2座。依托部分仓库、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区、消防系统等。
2、改扩建项目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拟在原有场地建设年产10000吨三聚氯氰生产线,配套建设3号、4号生产车间2座。依托部分仓库、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区、消防系统等。
环境保护情况:4#车间不含颗粒物可燃废气、酸性废气等收集至新建1套“RTO+SCR+急冷+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4#排气筒排放;含颗粒物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RTO+SCR+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4#排气筒排放;液氯储罐废气引入RTO后续“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后的废气经4#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收集后依托污水处理站“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工艺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进入“次氯酸钠氧化+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进入处理规模为384m3/d的污水处理站(调节池+Fe/C微电解+Fenton氧化+混凝沉淀+三效蒸发+缺氧生化+好氧生化+二沉池)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公用工程产生的污泥、废滤袋、废旧包装物、废机油、废尘灰、废盐、罐底沉渣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运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生产工艺及各废气产污点的特征采用管道、集气罩、负压系统收集等方式进行有效收集、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措施分类处理。处理后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改变,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艺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进入“次氯酸钠氧化+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进入处理规模为384m3/d的污水处理站(调节池+Fe/C微电解+Fenton氧化+混凝沉淀+三效蒸发+缺氧生化+好氧生化+二沉池)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运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1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总 电话:13893696407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工 邮箱:2661432324@qq.com 电话:18693144802
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公众意见参与表查阅电子版报告,链接:见附件1、附件2。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甘肃金大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