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县环保局领导班子集体腐败被“一锅端”
“真没想到,县环保局领导班子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因为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取‘评审费’等问题被‘一锅端’,教训真是深刻啊!”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县环保局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窝案”。这起案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掀起不小波澜。
该案问题线索的发现,还得从2017年的一场巡察说起。
巡察谈话露端倪
“我们局里班子成员不团结,有时候会在环评和验收‘专家评审费’问题上闹得不愉快。”2017年4月12日,株洲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环保局开展巡察,在巡察组对环保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时,有人对巡察干部说了这番话。
“虽然不清楚该单位收取‘专家评审费’的依据,但不能‘兼职取酬’这条纪律是明确的。单位班子成员因违规‘收入’闹得不愉快,事情绝不止这么简单。”巡察干部当时敏锐地察觉到“专家评审费”后面肯定还有大文章。
随后,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时刻留意着环评、验收、专家评审费这样的关键词。
果不其然,在查阅环保局历年项目验收资料时,巡察干部发现上百份类似“株洲某公司养猪场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组名单”“株洲县某砖厂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的资料,时间跨度从2014年2月到2016年12月,项目涉及生猪养殖、地产开发、建材制造、餐饮娱乐等20余个行业,环保局所有班子成员及9名二级机构负责人名字都在验收组成员名单中。
“你们是否以‘专家评审费’的名义收了这些企业的钱?”巡察干部询问时任县环保局局长周恒立。
“这个、这个……”周恒立听到这个熟悉的词后低下了脑袋。
随后,该问题线索被移交株洲县纪委处理。
“专家评审费”成福利
县纪委立案后,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更多案情细节开始浮出水面。
据办案人员介绍,收取“专家评审费”已成为县环保局领导干部独享的“福利”,甚至在领导班子间,因为这项“福利”分配不均还闹得不愉快。可他们却忘了,不能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纪律红线。
时任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马某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说:“局班子成员都想参与验收,大家把验收过程中收红包当作了一种福利。后来领导决定,班子成员轮流带队参与验收,每次人员控制在5到7人左右。”
不仅如此,不是专家或者“专家”不到场也可以拿到这笔钱。
“你是环境保护专家库里的专家?”
“不是。”
“你所收‘专家评审费’的项目在验收时,你是否全部到场了?”
“我没有每次都到场,有时候是别人帮我把红包带回来的。”
“你既然不是专家,又没有实际参与评审,为什么还会收所谓的‘专家评审费’?”
“第三方监测机构给了,我也就拿了。”
面对以上问题,时任县环保局局长周恒立、副局长曾文强等人的答案基本一致。
“其实我们第三方监测机构只是代发这些红包,钱都是被评审单位或个人出的。”对于红包的来源,株洲县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负责人如此解释。
而作为被评审方,株洲县某连锁餐饮店老板对纪检干部说:“其实我们也不想给,但对方说‘专家评审’要收费,为了能顺利通过验收我们就只好给钱了。”
集体腐败受严惩
利用手中职权,借“专家评审”名义向管理对象收取相关费用,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调查期间,周恒立、曾文强等人认识到了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如实交代了自己违规收受“专家评审费”的事实。
“难以想象,但凡有评审验收的项目,他们都会以‘专家评审费’的名义收费,每次收费数额虽不多,但次数惊人。”负责调查此案的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罗毅介绍,经调查组统计,县环保局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等13人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工作时,以“专家评审费”名义收受红包礼金共230余次,每次单人收费200元到600元不等,金额累计近11万元。
随后,株洲县纪委对周恒立、曾文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与此同时,县环保局其余2名班子成员及9名二级机构负责人均被严肃问责。
“这个查得好!”县环保局“窝案”被查处后,基层群众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