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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作者:管理员来源: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时间:2018-06-08 09:41:4浏览次数:6923次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医药工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兰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经十三路以西,规划经十二路支二路以东,纬三十二支路以北,规划纬三十二支二路以南

环评单位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

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兰州易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验收环保部门

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工程投资

60123万元

环保投资

1012万元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包括由中药材提取车、原料药提取车、水针车、固体制剂车头孢类粉车间、青霉素类粉车间等以及配套公用工程综合库、危险品库、动力车间、循环水房、污水处理站、综合楼等。项目总投资63372万元。

项目规模

提取处理中药材1800吨;提取生产氢溴酸高乌甲素原料1000公斤

    固体制剂片剂生产规模40亿片/;胶囊生产规模9亿粒/;颗粒剂5000万袋

粉针剂注射用头孢粉针5000万支/注射用青霉素粉针5000万支/

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车年产100000万支。

 

实际建设内容

项目主体工程由中药材提取车间、原料药提取车间、水针车间、固体制剂车间等,以及配套公用工程综合仓库、危险品库、动力车间、循环水池、泵房、污水处理站、综合楼等主要从事提取处理中药材提取生产氢溴酸高乌甲素原料固体制剂粉针剂注射剂生产,年提取处理中药材1800;年提取生产氢溴酸高乌甲素原料1000公斤固体制剂片剂生产规模40亿片/年;胶囊生产规模9亿粒/年;颗粒剂5000万袋;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年产100000万支。

 

建设情况

201710月竣工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

 生活污水经100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食堂废水经130m3的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初期雨水经9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新区雨水管网;

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0m3/d;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见图5.2-1)处理后排入兰州新区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站事故废水池(250m3钢筋混凝土池及附属设施);

    厂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废气

车间废气

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米的排气筒外排。

废蒸汽、提取罐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废蒸汽、干水蒸气等通过8m高排气排放。

废气经换气扇外排。

燃气锅炉废气

经不低于8米高的排气筒外排。

食堂油烟

    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噪声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设备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

生产车间空调机组布置于单独的房间内,四周为封闭建筑。

污水处理站各类水泵均处于地下室内;

鼓风机布置在鼓风机房内。

在空调机组的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

基础减震

安装吸声材料

固体废弃物

中药材提取车间产生的药渣采用抽滤机抽滤至滤渣水分为20%左右后作为饲料利用,不能作为饲料的部分送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中药材提取车间产生的杂质、粉尘、生活垃圾运至兰州新区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废包装、纯化水站产生的滤膜和石英砂、车间空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弃空气过滤滤布由厂家回收利用。

固体制剂车间的袋式除尘器收集的药尘、损失的药品和水针车间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应要求,在厂区设置专用收集贮存设施(间),定期送往甘肃省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污泥外卖,对于未外卖的多余污泥运至污泥处理厂处理卫生填埋。

 

绿化

在厂区空地及车间四周进行绿化

    在建筑物外的空地上皆铺设常绿草坪,道路两侧种植非阔叶植物,厂区空地不裸露表土,项目实施后,增加局部绿化,使厂区绿化系数达20%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

本项目食堂生活污水经30m3隔油池后排入100m3的化粪池,经处理后和生产废水、其它生活污水和清洁下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混合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过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要求,特征因子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中新建企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废气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大气,从监测结果表8.3-1可知,食堂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的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燃气锅炉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1#燃气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燃气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颗粒物通过收尘装置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原料药提取生产线粉碎车间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2kg/h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中草药提取生产线粉碎间、切割间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2kg/h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固体制剂生产线粉碎间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2kg/h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固体制剂生产线压片间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2kg/h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固体制剂生产线胶囊装间和颗粒充填间粉尘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2kg/h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固体制剂生产线包装间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2kg/h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固体制剂生产线包装间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2kg/h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固体制剂生产线混合制粒间、整粒总混间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2kg/h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1.0 mg/m3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臭氧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4中标准限值:臭氧≤0.3mg/m3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选用设备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生产车间空调机组布置于单独的房间内,四周为封闭建筑;鼓风机布置在鼓风机房内;在空调机组的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基础减震;安装吸声材料等措施后,该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固废

中药材提取车间产生的药渣采用抽滤机抽滤至滤渣水分为20%左右后作为饲料利用,不能作为饲料的部分送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中药材提取车间产生的杂质、粉尘、生活垃圾运至兰州新区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包装、纯化水站产生的滤膜和石英砂、车间空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弃空气过滤滤布由厂家回收利用。固体制剂车间的袋式除尘器收集的药尘、损失的药品和水针车间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应要求,在厂区设置专用收集贮存设施(间),定期送往甘肃省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污泥外卖,对于未外卖的多余污泥运至污泥处理厂处理卫生填埋。

总量核查

过调查可知,废水排放总量约51353m3/aCOD排放总量为5.13t/a氨氮排放0.43t/a

    锅炉废气排放量约为1.6×107m3/aSO2排放量为0.05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0t/a

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查询方式

公示时间

201867日至   201876日(2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监测单位(电话)、当地政府或以下方式反映或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931-8279965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71-2号联创孵化园1210

邮编:730030

附件: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

专家意见.pdf

联系电话:153-4931-2992

备案号:陇ICP备16001426号-2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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