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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委托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实施)的相关要求,对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5500.0万元,计划购买兰州新区JK8#路以南、JK9#路以东、纬三十路以北、经十五支路以西区域的273.035亩地建设麻醉药品原料药研发及生产基地,总建筑面积约58986m2,主要建设原料车间、原料药车间、制剂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库、成品库、综合库、试剂库等配套工程及办公楼、质检研发楼、宿舍等辅助工程,根据规划分两期完成,建成后可实现年提取CPS和罂粟果400t,年实现生产吗啡碱5t、蒂巴因5t、去甲羟吗啡酮中间体与纳络酮3t、羟考酮/纳洛酮缓释片8000万片和碘化油制剂160万支。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世平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8305071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大厦A座2005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19986176
电子邮件:83671542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技术改造项目从环保角度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环境影响评价区范围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本公示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如下。
公告发布单位: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