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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两次环保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公示为第一次环保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灵台门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独店镇庙背村、姚李村
项目概况:灵台门站建设项目主要功能是将西二线干线管道10.0MPa天然气经过滤、计量、调压至4.0MPa后与灵台支线管道连接,并预留陕西长武、彬县方向接口。本项目配套建设从西二线灵台压气站院墙外2m工程界面处至新建灵台门站608m接气管道,配套建设灵台门站一座,设计输气量1×108Nm3/a。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系 人:马奔 联系电话:13919354809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99号中国石油兰州大厦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颜农平 联系电话:1391931282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收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开展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电子邮箱:279743261@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