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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3)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陇南市龙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龙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来源: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20-11-02 13:12:50浏览次数:220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现对陇南市武都区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3)(以下简称《规划》)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规划》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规划》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规划》概况

陇南市武都区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3)(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对武都区重点河道实地勘测后,武都区的河道砂石资源主要分布在白龙江和西汉水支流河道;其他支流的山涧冲蚀河道砂资源相对较少,根据各河道的砂石储存量及市场对砂石资源的需求。考虑到河道断面的宽窄及河道防洪安全,保护水环境划定河道可采区、禁采区和保留区。

1、可采区划定

白龙江及西汉水支流规划24个区域为开采区,其中,白龙江流域17个,西汉水流域7个:

①沟坝河蒲池乡高家村上段、河蒲池乡高家村下段;北峪河樊家坝段;秦家河隆兴镇包峪寺村杨家坝段、隆兴镇包峪寺村黑崖山段、隆兴镇集昌坝村段、龙坝乡磨河坝段;鱼龙河鱼龙镇王沟村段、鱼龙镇鞍子村段;平洛河熊池沟佛崖镇胡家村段;大团鱼河谈坝沟琵琶镇张坝村河口社段、琵琶镇冉家山村段、琵琶镇下高家段、洛塘镇新华沟沟底下村段、洛塘镇新华村段;五库河五库镇上坝村段、五库镇张坝村段、五库镇下摞木林段、五库镇魏坝村段、五库镇沙坝村段、五库镇安家坝村段、五库镇安家坝村段;三仓河三仓乡闹院村上段、三仓乡闹院村下段、三仓乡代洛村段河段规划为开采区。

2、禁采区划定

结合武都区实际情况,根据划分依据和要求:沟坝河、拱坝河、北峪河、秦家河、鱼龙河、甘泉河、大团鱼河、五库河可采区以外的河段划为禁采区,将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的角弓河、石门河、姚寨沟、甘家沟、福津河、秦家河、鱼龙河、西支河、五马河、柯家河(广坪河)、小团鱼河划为禁釆区;有涉河工程建筑(高速桥,公路桥,铁路桥、堤防、水电站)的河段应严格按照划定的禁采区范围执行。

3、保留区划定

本次规划2个区域为保留区,位于白龙江支流,规划河段为:沟坝河蒲池乡土桥村段、五库河五库镇张坝村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陇南市龙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龙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 陇南电大二楼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939-88910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联创广场A座2203室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0931-855132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工程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工程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要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给出环境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区域河道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规划区布局是否合理、区域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区域开发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式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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