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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铭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铭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化工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铭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0.76592481,北纬38.73380493,占地面积60490m2(约90.7亩)。本项目拟建成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投产后年产1000吨叠氮化钠、30吨含水叠氮化钡(含水量10%以下)、50吨叠氮磷酸二苯酯、50吨对甲苯磺酰叠氮(50%乙酸乙酯溶液)、200吨磷酸二苯酯二异丙基乙胺回收、100吨对苯磺酰氯、20吨对氟苯磺酰氯、1吨1,3-二甲基-1H-吡唑-4-磺酰胺、600吨磷酸酯、20吨3-硝基邻苯二甲酸酐;二期工程投产后年产300吨尿嘧啶、600吨2-甲基-5-硝基咪唑。
2、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有组织废气执行《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及表6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废气源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建成后,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改变,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废气吸收水、循环水废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产生工艺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外排,均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艺废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本工程危险废物均需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统一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甘肃铭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总
电话:13630839666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邮箱:2516244967@qq.com 电话:0931-8758592
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公众意见参与表查阅电子版报告,链接:见附件1、附件2。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甘肃铭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