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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玉门方达化工有限公司氢溴酸溴化钠综合利用制溴项目溴化钠制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玉门方达化工有限公司氢溴酸溴化钠综合利用制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玉门方达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化工工业园区内,项目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北纬39.819233°,东经97.621894°),厂区总占地面积为55488m2。;
验收范围:3300t/a溴化钠制溴生产线及全厂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附属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曹传文
联系电话:1516567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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