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8条有关规定,现将“金昌市维慧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告,征求公众的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金昌市维慧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金昌市维慧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金昌市11°方向(北西),直距约19公里,属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管辖。东经:102°12′23.21″-102°13′06.17″、北纬:38°38′55.84″-38°39′22.05″。
(2)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矿区面积为0.299km2,不同粒度的建筑用砂石等,采用露天开采。生产能力为10万m3/a,项目设计开采深度1480—1455m,可利用资源量(333)为:509.39万m3。本项目矿山服务年限大于30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开采区、废土石堆放区、矿区运输道路和办公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6.4万元,全部企业自筹。
(3)其它:
工程在设计、建设和投产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投用。通过采取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减少“三废”的产生和排放,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和批准,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评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其它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金昌市维慧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维慧
联系电话:13689455010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5号
联系人:车工 联系电话:13008750030
邮箱:835890378@qq.com
特此公示!
金昌市维慧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