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甘肃泰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部令第35号)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泰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醛、6万吨多聚甲醛、6万吨乌洛托品、10万吨甲缩醛、1000吨甘宝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玉门东镇建化工业园区酒泉路北侧,玉门路西侧,酒泉浩海煤化有限公司西北侧,项目主要建设年产40万吨甲醛、6万吨多聚甲醛、6万吨乌洛托品、10万吨甲缩醛、1000吨甘宝素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泰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凡章
联系方式:1575398158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福彦
联系电话:18693096816,电子信箱:45156563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当地环境资料,初步的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完成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等级、范围;
第二阶段:进行全面、系统的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完成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评价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
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映,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反映,调查截止日期为公示起10个工作日。
甘肃泰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