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对甘肃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甘肃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设计日处理废水200m3/d。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02°11'52.12"东;38°29'12.24"北,行政区划属金川区管辖,项目北侧为厂区道路,东侧和西侧均为厂区空地,南侧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项目废水处理均为物化处理,无生化处理工艺,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本环评不再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量总计为41689.57m3/a,
废水中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分别为SS:21.11mg/L、0.88t/a,Cu:94.03mg/L、3.92t/a,Fe:32768.39mg/L、1366.1t/a,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多级多介质过滤器处理后排入金昌市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压滤污泥含水量为2473.62m3/a,污水排放量为130.72m3/d、39215.95m3/a,废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SS:1.69mg/L、0.066t/a,Cu:0.00376mg/L、0.00015t/a,Fe:1.31mg/L、0.051t/a,污染物排放你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水质较为简单,正常状态下,由于项目具有有效的防雨水冲刷及防渗措施,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在事故状况下,应及时对破损的设施进行维修,防止继续渗漏,在及时采取措施后,其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有限,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废有原料包装物,原料包装物厂家定期收集后外售,废滤料、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兰州市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情况: 甘肃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张总 邮箱:zhangchilan@163.com
电话:13755013843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邮箱:3286655737@qq.com
电话:18693133571
七、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甘肃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