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金特化学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生产线项目-蒽醌生产线阶段性环保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金特化学有限公司精细化学品生产线项目-蒽醌生产线阶段性环保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甘肃金特化学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2月27日(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石泉
联系电话:13814688843
邮 箱:1412144450@qq.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东升路甘肃金特化学有限公司
甘肃金特化学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